(经2007年3月6日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)
第一条 为使太阳成集团tyc9728宣传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,使新闻宣传更好地为太阳成集团tyc9728改革和发展服务,提升证据科学研究工作的影响力,鼓励师生员工关心证据科学院的发展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新闻宣传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太阳成集团tyc9728中心工作,遵循客观、准确、及时、实事求是的原则。
第三条 新闻宣传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新闻出版管理、广播影视管理、互联网管理有关规定和学校、太阳成集团tyc9728的保密规定,严防失实报道和泄密事件发生。
第四条 新闻宣传工作包括以下主要范围和内容:
(一)上级领导参加太阳成集团tyc9728有关会议和重要活动,视察、检查太阳成集团tyc9728工作,以及有关重要批示的宣传报道。
(二)太阳成集团tyc9728学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情况的宣传报道。
(三)太阳成集团tyc9728落实上级组织和机关关于党的建设、精神文明建设、思想政治工作等重要精神的宣传报道。
(四)太阳成集团tyc9728出台的重要政策、制度、重大措施和工作运行中的重要信息的对外发布。
(五)太阳成集团tyc9728重要会议、重大活动及重要观点、文章的宣传报道。
(六)太阳成集团tyc9728教学科研、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重要成就和典型经验的宣传报道。
(七)各部门重要活动、学生主要活动、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。
(八)太阳成集团tyc9728人员接受各类媒体采访的宣传报道。
(九)其他具有新闻价值的宣传报道。
第五条 太阳成集团tyc9728成立新闻宣传工作小组,由分管宣传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,任副组长,成员若干人,负责太阳成集团tyc9728新闻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。新闻宣传工作小组主要职能如下:
(一)负责太阳成集团tyc9728新闻宣传工作的领导、组织和协调工作。
(二)定期研究对外宣传工作,提出对外宣传的思路和基本目标,下达对外宣传任务。
(三)结合太阳成集团tyc9728的重大改革发展举措、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,研究和制定新闻宣传工作计划。
(四)组织、管理有新闻价值事件的信息收集、信息沟通和宣传报道工作。
(五)定期总结新闻宣传工作,对各部门以及个人配合新闻宣传工作所做的各方面工作,如提供信息、组织活动、接待采访和参观、提供新闻稿件等,给予考核、评价和表彰。
(六)加强同新闻部门的工作联系,统一安排重大题材的采访报道工作。
(七)审阅对外新闻宣传稿件。
(八)负责新闻宣传资料的收集、整理和存档。
第六条 太阳成集团tyc9728各部门应对新闻宣传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,应指定专人及时向新闻宣传工作小组报送本部门的新闻信息。
第七条 为鼓励证据科学院师生员工积极参与新闻宣传报道工作,对新闻宣传报道的实质作者予以奖励。奖励范围和标准如下:
1、在《人民日报》、《法制日报》、《光明日报》、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全国性新闻媒体上刊登、播发的,每篇奖励500元;在头版刊发的,加倍奖励。
2、在《北京日报》、《北京青年报》、《检察日报》、《人民法院报》、北京人民广播电台等地方性或者专业性新闻媒体上刊登、播发的,每篇奖励300元;在头版刊发的,加倍奖励。
同一稿件被多家媒体采用的,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奖励,不重复奖励。
第八条 奖励于每学期期末发放。本院人员申请奖励时,应向院办提交原件一份制单,经院长办公会审核后予以奖励。
第九条 本办法由院长办公会负责解释。
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2007年3月7日